“海绵城市”定义及内涵
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基于城市水文循环,重塑城市、人、水新型关系的新型城市发展理念,具体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其建设能有效缓解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各种水问题,有效改善城市热岛效应等生态问题,创造具备生态和景观等功能的公共空间,是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力手段。
“海绵城市”提出的背景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得强大引擎,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在快速城镇化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城市水问题,例如城市内涝频发、水环境恶化、水资源短缺等。为此,必须创新城镇化发展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我国城市建设的重大任务。
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标志着我国海绵城市创建迈出了重要一步。
目标与指标
建设海绵城市要取得老百姓认可,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理想效果,同时要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模式。
对于水生态,要划定蓝线(河道保护线)、绿线(生态控制线),加强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的有效保护并稳步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做好源头径流控制与利用。
对于水安全,要完善排水防涝系统,基本解决城市内涝积水问题;重视和完善城市雨水管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源头减排设施、超标暴雨的调蓄与排放设施统筹建设,综合提高城市排水及内涝防治能力。
对于水环境,要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控制径流污染及合流制溢流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对于水资源合理利用,要保护水源地,降低管网漏损,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城市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方面的内容,而非单一型的市政设施建设,因此需要发挥规划的引领与统筹作用。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层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涉水顶层设计,是保护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力的系统方案,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管控依据和和支撑。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为导向,以雨水综合管理为核心,绿色设施与灰色设施相结合,统筹“源头、过程、末端”的综合性、协调性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需要在评估相关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水资源、污水、雨水、排水防涝、防洪(潮)、绿地、道路、竖向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并将海绵城市规划成果要点反馈给相关规划,在通过上述相关规划予以落实。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系统管理城市雨水,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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